(1)设置条件
①为节约投资、便于管理,消防泵房一般与生产、生活水泵房合建,位置可与建筑分开 独立设置或附属在建筑地下室内。
②独立设置的消防泵房,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
③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泵房时.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隔墙和1.50h的楼板与其 他部位隔开,并应设甲级防火门。
④消防泵房设在底层时,出口宜直通室外。设在其他楼层或地下室时,出口宜直通安全 出口。
(2)维护管理
①出口通畅,保证火灾时人员的进出安全。
②排水设施工作正常。
③光线和通风良好,寒冷季节不致冻结。